优秀社长
为了鼓励社团负责人的积极性与创新性,奖励工作认真负责、表现优秀的社团负责人,每学年在社团中选出若干名“优秀社长”,评选时间为9月初。
1. 评选条件
a. 候选者必须为广东海洋大学学生社团当届的正、副会长,年级不限;且需为共青团团员或党员;
b. 思想品德好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热爱社会主义,热爱祖国,自觉遵守《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;
c. 热心为社委服务,工作积极主动、认真负责,任劳任怨,有较强的工作能力,为促进社团的建设出谋献策,并取得良好效果;
d. 认真学习,刻苦钻研,各门课程成绩及格以上,该学年没有补考,学年素质综合测评为全班前50%(由参选人自行打印该学年综合测评表,并附上班主任签名及意见)。
e.一二星社团的社长不具备评选条件。筹备组的社长不具备参评资格
f.社长考核不及格的,或者没有参与社长考核的,不具有评选条件。
2. 评定程序
1)学生社团副社长以上社团干部均具有参评资格,可报名参加我校学生社团优秀社长的评选。报名时应填写《××年度广东海洋大学优秀学生社长申请表》、《社长档案登记表》,并上交申请奖项所需的资料(包括文字资料、图片资料、多媒体资料及其他和评奖有关的资料)。
2)参加由社联召开的优秀社长评选会议的演讲(PPT展评的页数限定在5页,时间约为4分钟)。
3)评选出的名单需在社联公众号公示3天,若无异议,方可确定。
4)当选的优秀社长按要求填写《学生荣誉登记表》 ,交由社联人事权益部制作奖状。
5)社团负责人领回盖好章的《学生荣誉登记表》。
3. 评定奖励
评选出的优秀社长,将被授予相应荣誉称号和校级证书,并在全校范围内加以宣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