优秀社团
广东海洋大学学生社团年度评优以促进学生社团和谐、健康发展为目的,由广东海洋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组织实施。
1. 评定依据
a. 参评社团必须成立一年以上,管理规范、运作有序、活动规模和效果较为突出的学生社团;
b. 社联人事权益部对社团综合评定总体材料进行审核评定,社团综合评定总体材料
包括社团建设、社团活动、社团成果和量化评比等四部分,总分100分,社团活动部分约占20%,社团建设约占30%,社团成果约占15%,量化评比约占10%,其余约占25%, 其分值比例按照每年评比的创新情况进行适当修改,具体落实由策划书和评选细则而定。
c. 一二星社团不具备评选条件,筹备组不具备参评资格
d.社长考核中,有一名以上的社长考核不及格或者没有考核的,不具备评选条件。
2. 评定程序
1)凡符合候选条件的学生社团均具有参评资格,可报名参加广东海洋大学学生社团先进集体的评选。报名时应填写《××年度广东海洋大学优秀学生社团申请表》,并准备申请奖项所需的资料。
附:学生社团应准备的评定材料具体包括:
①本年度社团建设情况,包括制度建设,团队建设,财务管理及支持体系等;
②本年度社团活动开展情况,包括活动清单和相关新闻报道材料;
③本年度社团成果,包括获奖情况、内部刊物建设、网站建设等;
2)参加优秀社团资料展评,展评通过采访的形式了解社团该学年的发展情况(展评内容包括:社团活动、社团建设、社团成果),资料中所述事件必须发生在评奖年度期限内,逾期事件无效。
3)评选出的名单需在社联公众号公示3天,若无异议,方可确定。
3. 评定奖励
评选出的广东海洋大学优秀学生社团,将被授予相应荣誉称号(校级证书)以及物质性奖励,并在评选后和下一年社团招新前在全校范围内加以宣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