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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团量化

发布日期:2019-09-30 20:17 作者:admin 来源:未知 点击数:

社团量化

(一)大型活动

1. 社团招新

   (1)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的社团招新活动由社联统一组织,各社团必须遵循社联的统一安排,非社团招生时期,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进行招生,对于私自提前招生的社团,予以警告;警告后仍不改者,扣5分并取消该社团与其他社团一同招新的资格,直至社团招新活动结束后方能进行招新且社联不提供任何帮助。

   (2)对于主动帮助社联开展社团招新工作(如帮忙搬运物资)的社团,视情况加1-2分。

   (3)社团招新期间发放的物资(包括展板、桌椅、帐篷等)由各社团负责保管并按时归还到指定地点,如果在借用过程中发生丢失或损坏,社团需承担全部责任并按照原价赔偿。

   (4)社团招新结束后,各社团必须负责摊位所在区域的清洁工作,对于不进行清洁工作的社团,减少1间面试教室

   (5)社团招新结束后,各社团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如实上报招新人数,积极配合社联统计工作的,每个社团加1分;虚报人数的,一经发现,扣2分且取消给该社团分配面试课室。

   (6)社团必须遵循社联对社团面试教室的分配安排,对于因社团面试而对学生学习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社团,扣2分。

   (7)社团招新结束后,各社团必须向社联上报会员会费收取情况,对于不按规定(20/人)收取会员费的社团,扣2分,退回多收的会员费并处以该学年所收会员费总额10%的罚款。

   (8)对于在整个招新活动中表现优秀的社团,视情况加1-2分。

   (9)社团招新量化分达 +5分的社团,可在下一年的社团招新活动中自选一个摊位。

   (10)社团积极参与社长拓展训练加1分,若得奖再加1分。

2. 社团换届

   (1)社团换届时间需要遵循社联的总体安排,一般为每年56月份,特殊情况需要向社联递交申请,未在规定时间换届且未提交申请的,扣2分。

   (2)社团换届与团支部换届必须在同一个会议上举行,未在同一会议进行的,扣1分。

   (3)社团必须按照规定提前向社联递交换届申请,按规定提交申请并交齐前期资料的,加0.5分;未提交申请与前期资料就进行换届的,扣1分。

   (4)对于换届大会与会人数达到社团当届会员总人数80%、气氛活跃且流程安排严谨的社团,1分;对于换届大会与会人数少于社团当届会员总人数50%、选举现场秩序混乱的,扣1分。

   (5)社团必须在换届大会结束后34个工作日内上交所有后期资料,对于按时交齐资料的社团,加0.5分;对于逾期上交的,扣1分。

   (6)社团团支部只设立团支书、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三个职务,且团支书不能由社团正、副社长担任;社团不能自行增加其他任何团支部职务,自行增加团支部职务的,扣1分且该职务不受社联承认。

   (7)社团若在提交申请表前就私下进行换届大会,社联不予承认,并扣2;谎报换届信息,经查实后扣2分。

3. 优秀社团评比

   (1)对于最终获得“优秀社团”称号的社团,加3分。

   (2)对于最终获得“优秀社长”称号的社长所归属的社团,加2分。

4. 社团团支部团组织生活

  (1)对于积极参与“精品团”活动且认真准备的社团,加1分。

  (2)对于在“精品团”活动中获奖的社团,加1.5分且在优秀社团评比中加2分。

(二)日常工作

 1.工作证及会员证

(1)社团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工作证及会员证,超出规定时间的,社联将不再接受相关证件的办理申请。

(2)社团必须按照相关程序与要求办理工作证及会员证,对于因不按程序及要求办理而导致超出办理证件规定时间的,由社团自行承担全部责任,社联将不提供延期补办。

(3)社团必须遵循“一证对一证”的办理原则,即为社委办理工作证时须出示相应社委的会员证,形成一一对应,对于没有会员证的社团社委,社联将不为其办理工作证且不提供会员证的补办。

(4)社团必须保证证件上所有信息(包括照片、各项需要填列的资料)的准确性及完整性,对于信息不完整、信息有误、信息被涂改的证件,社联不予盖章。

(5)对于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证件的社团,加0.5分。

(6)社团当学年招收的新会员人数为51-100人的,加0.5分;101-150人的,加1分;151-200人的,加1.5分;200人以上的,加2分。

(7)工作证或会员证无意遗失时,社团人事负责人可至值班室进行补办;由于社团内部疏忽而发生漏填社团人员信息,社团人事负责人可至值班室进行漏办会员证。非办理会员证期间,进行补办、漏办的会员证总数每社团不超过10人,达到10人后本学年将不予再补办、漏办会员证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2.校级证书

(1)只有重点活动决赛(以每学期初经活动部审批公布的为准)才能申请校级证书,对于非重点活动的校级证书申请,一概不予受理。

(2)社团必须按照流程及要求办理校级证书,对于因不按流程或要求办理而导致证书被退回或无法及时盖章的,由社团自行承担全部责任。

(3)社团必须提前向社联递交校级奖项申请表,经审批后方能开始制作校级证书,缺交申请表的社团无法办理校级证书;如活动中提交申请表者扣1分。

(4)校级证书的奖项设置必须严格按照社联的规定,如有特殊要求的需要提前向社联申请,未经社联审批私自增加奖项的,扣2分且取消该活动申请校级证书的资格。

(5)社团办理校级证书的整个流程应严格按照工作手册进行,否则扣1分。

3. 其他

(1)社团办理任何事务都必须严格按照程序,先经过社联的审批,不得以任何理由越过社联,对于越过社联直接找老师办理事务的社团,撤销该项事务并一个月内不接受该社团任何事务的办理申请,该社团全部社长需要重新学习社联工作手册和接受社长考核,考核分数须达85分。

(2)社团如需开具证明,必须按照相应的条件及程序进行办理,不符合条件的,一概不予受理。

(3)社团的社委或部门的调整必须严格按照社联的规定进行办理,及时上交相应的资料,未上报社联而私自调整社委或部门的,扣2分,该社团每位社长在3天内上交800字检讨书并立即补交相关资料。

(4)社联鼓励筹备组、兴趣小组的升级,对于申请并积极准备升级的筹备组或兴趣小组,加3分。

(5)社团若不配合社联人事权益部进行工作,将视情节严重程度,予以相应的处罚。

(6) 上交纸质版的电子版资料时,需出示该电子版邮件审核通过的回复截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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