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 校内重点活动
1。各社团须于每学期初上交该学期社团的工作计划、重点活动计划书(电子版),由社联活动部干事进行初步审批,然后上报社联指导老师审批通过则可作为该社团本学期重点活动。
2。重点活动的经费预算由财务部干事进行初步审批,然后上报社联指导老师审批通过则可报销部分活动的经费。
3.竞赛类活动所设奖项不得过多,必须符合活动实际;人事部干事将对其奖项设置进行初步审批,然后上报社联指导老师审批,通过后该社团则可获得本学期重点活动的校级证书特许权。
4.社团重点活动的主办方原则上是社联,承办方是社团。
5.计划书内容必须包括活动名称、主承办方、举办时间、地点、活动方式、参与人员及参与人数、经费预算(具体可参考第二章社团财务)、活动大概流程、注意事项、工作安排等。注:假期提交活动资料并通过重点活动审核后,举办活动前仍需按照普通活动申请流程进行申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