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滨校区学生活动申请流程:
海滨校区校园活动场地申请:
1)第六饭堂前、共青广场、网球场、排球场申请:使用部门申请→学院或部门主管(领导或者辅导员)审核并签名→海滨校区学生工作办(团委)审核→海滨校区保卫办备案留底
2)羽毛球馆、足球场馆学生活动申请:使用部门申请→体育与休闲学院审批→活动需要告知海滨保卫科、学生工作办(团委)、海滨校区管委会办公室备案
*温馨提示:
1.海滨校区资源有限,请申请人员提前2天申请,以免场地冲突;
2.若超过2000人以上需要经过保卫科上报公安部门;
3.只限本校学生、班级和部门申请和活动使用;
4.排球场周二、周四、周日晚为教工工会活动时间;
5.体育与休闲学院办公室在主校区体育馆一楼
桌椅、宣传展板申请
使用部门申请→学院或部门主管(领导或者辅导员)审核并签名→海滨校区学生工作办公室(团委)审核登记发放
*温馨提示:
1.物资资源有限,请申请人员提前两天申请,以便合理安排;
2.请使用人员爱护公物,以免损坏遗失,否则原价赔偿;
3.桌椅申请只限本校学生活动使用,使用人需要出示身份证明。
*物资组登记发放人:袁福财13068271437
李 嫣18923681281
黄振涛13536367280(62)
段学文18728510370
*地点:16栋104(如需要联系物资组的同学,请尽量在课间或者课余时间短号联系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