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联主席团、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。主席由校团委提名,经社联常委会会议通过主席团名单,再经校团委核准,方可上任。
1.执行社联常委会的决议;
2.开展社联的重大事项工作;
3.召开社联常委会会议;
4.批准个职能部门负责人的任免;
5.负责协调统筹社联与学习各部门、各社团的关系;
6.对各社团有监督权,对其提出批评和建议,有权对违反校纪校规或有损社团整体利益的社团、社团活动或社团成员予以制止、进行调查,按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提交常委会讨论予以处理;
7.有权审核社联各部门社团经费的申请,监督各社团财务运作,统一划拨经费;
8.召集社联常委会、执行机构会议及社团负责人会议;
9.提名社联干事、社团干部交由社联常委会讨论通过;
10.经校团委批准,有权签发有关社团的各项制度、文件。
主席
王睿
副主席
陈嘉仪、张宇熙
助理
王汝佳、杨龙欢、路奎、周颖、杨嘉韵、曾虹